关于实施群丰社区美丽农居一期项目(柴泉苑、新城)立项(项目建议书)的批复锡太旅行审投许[2022]18号
国有资金:0.0%、其他国有:100.0%、私有资金:0.0%、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:0.0%、境外私人投资:0.0%
柴泉苑和新城两个自然村,总面积约为26.90公顷。1、柴泉苑环境提升,涉及面积约10.6万平方米,包含景观绿化工程、田园建筑小品提升、景观附属设施及零星工程改造等;2、新城环境提升,涉及面积约5.6万千平方米,包括景观绿化工程、附属设施及零星工程、环境整治工程等。总投资约8900万元。
柴泉苑、新城景观绿化提升、园路改造提升、广场铺装、景观廊架、景观小品提升、环境整治、附属设施等工程;包含方案、初步设计(概算编制)以及与组织审查会、后续配合服务(本项目建设期内)等相关工作。
质量标准:合格标准。各类成果文件满足并符合国家、地方及行业相关现行设计规范要求。
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或b两项资质: a、[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] b、[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]
年财务会计报表(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,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)
自2020/06/08以来,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、弄虚作假、以他人名义投标、骗取中标、转包、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;自2021/06/08以来,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(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)、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、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WXBH202206003-X01]群丰社区美丽农居一期项目(柴泉苑、新城)景观绿化方案、初步设计。
1)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[高级工程师(园林相关专业)],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,职称证书未显示专业,以毕业证或职称申报表为准; 2)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、社保机构出具的2022年3月~2022年5月的缴费证明。
3.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,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,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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